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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郑州泰泽软件公司非法荐股,骗取股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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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7: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在这儿可以举报不哇?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泰泽软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农业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银丰商务港A座1215号
  公司网址:
  注册号: 410105000188024
  企业法人:韩瑞身份证( 412726198402162835),手机(13653719260),河南郸城县白马镇韩庄行政村韩庄060号。
  登记类型: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收款人: 韩瑞
  开户行: 中国银行郑州中苑支行
  银行帐号:6013823400337608537
  骗子QQ群:
  骗子QQ: 229508989 4675796481
  骗子公司电话:13513802914 037156602007

  二、受骗经过:
  2013年5月10日,正在公司上班的我无意中又被一个网名叫“小石”的人拉进了一个QQ群,说他们的公司实力别的公司无法比,进群后,只见群主小石每天上午开盘之前都要提示大约10支股票,看到确实股票涨势很好,小石一样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还说每只股收益15%-20%。小石还说要是成为他们的用户的话,更有专门的用户票,即内部票,会让你提前布局,保证让你扭亏增盈。我问怎么成为他们的用户呢?只需花5000元成为他们的客户,小石说他们卖的是软件加服务,成为用户的话会短信提示买卖点,一听,觉得这家5000元就可以成为他们的用户了,不免有些心动,于是5月16日汇款5000给该公司,成为用户后发现他们给的股票并非像每天群里公布的票那样涨得好,就问小石怎么回事,他说我只是半年用户,一年的用户票好些,再交5000就成为全年的用户,给股票的指导老师也好一点。我说考虑一下,他就每天在催,让我赶紧交,月末有优惠送两个月的服务。还把一些他所谓的全年用户的票截图给我,于是5月20日又汇款5000给该公司,累计两次汇款共10000元。汇钱之后没两天就把我从QQ群里踢出来了,问小石为什么把我踢出来,说只要跟着老师操作就行了。心想这下票也好了,老师也换了,肯定能赚钱了。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老师给的两只票套了好长时间,有一天这个老师说让我出掉这两只票止损,说大盘会大跌,我便出了,这两只票结果亏损6000多元。于是我又找小石理论,他说我只是普通用户,再交11800就能变成VIP客户,这样的票不会亏的,基本都涨停,我不相信了,然后小石就很生气,态度恶劣,接着就把我拉黑了,人间蒸发了。我觉得不对,后来在网上一查发现被骗了。


  三、所涉罪行:
  其罪一:涉嫌欺诈消费者: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成他们的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一人扮演不同角色,几个托同时对被他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奖他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赚了很多钱!然后怂恿鼓动股民购买他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你们的软件或光盘成本价就几元,经过你们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经常利用周末、月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促销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对公账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所谓的财务总监)。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 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公司法》规定禁止注册公司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他们不但擅自离开,并且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牟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其罪五:涉嫌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大额钱财,足以构成金融诈骗罪;另外他们涉嫌合同欺诈,消费者是在被欺骗和不知情,隐瞒和捏造事实的前提下购买的软件,再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并且协议上的条款同购买之前的说辞严重不符,且要求款项打至私人账户,根据《合同法》,所订立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我是全国各地的受骗股民中的一名, QQ:344858567。我2013年5月16日和20日,被骗合计10000元。真诚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工商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泰泽软件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偷税漏税、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泰泽软件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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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7: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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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21: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干嘛在泰泽网来重伤他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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